为了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函[2018]515号)的相关要求(以下简称“515号文”),12月12日,佛山检测院参加了由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对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现场督办工作。同时参加的还有区安委办、区公资办、区经科局等部门。
在现场督办前的安全协调会议上,我院技术人员对515号文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参会人员同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相关技术负责人到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现场,对超期未进行定期检验的锅炉范围内管道、未实施制造监检的元件组合装置、锅炉范围内管道安装质量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流量计壳体,以及应急预案及救援演练等方面,分别按515号文中的具体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要求进行了现场排查。


(检验四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