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号,佛山检测院在对某发电厂4台电站锅炉及86台压力容器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阀及压力表均过期未检、烟道漏烟漏风、多处支吊装置失效、排污管堵塞、液位指示不清等安全隐患,其中1台电站锅炉存在液位计失效的情况下仍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在资料审查中,发现该电厂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巡检制度执行不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管理问题。
佛山检测院高度重视本次在该电厂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马上给该电厂下达《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要求该电厂立即停炉整改,并及时向监察机构报告相关情况。同时,为协助企业尽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佛山检测院在院领导的指导下,8月4号立即成立了专家组,深入企业,向电厂相关责任人通报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会上,佛山检测院与电厂相关负责人对该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探讨了隐患产生的原因,商讨相关解决方案,并督促电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佛山检测院再次提醒电厂,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的第一安全主体责任人,对特种设备安全负有第一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是工业生产存在的重要潜在危险源,尤其是高参数运行的电站锅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对社会民生造成巨大不良影响。依法依规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促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佛山检测院将不断加强自身检验力量,充分发挥人才与技术优势,认真细致,谨小慎微,以负责的态度面对每一次检验检测工作,为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检验四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