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发挥技术优势,协同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市监所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在现场,佛山检测院资深检验师解答了监察部门提出的有关叉车定义与监管范围等问题,并介绍了各类叉车,其中包括较为罕见的三向堆垛车、改造后带倾翻属具的平衡重式叉车等。同时,佛山检测院还与监察人员一同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要求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隐患排查工作。
佛山检测院将继续聚焦于服务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支撑,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检验八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