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下旬,佛山检测院对佛山市西樵某棉整厂的部分压力容器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
检验人员事先检查该厂压力容器的相关资料,再到现场对受检设备开展各项检测检验工作。在检验一台分汽缸时,检验人员发现受检设备虽与报检设备产品编号一致,但外形尺寸与报检设备资料上记录的尺寸不同。经检验人员仔细检查和对比分析后发现,现用分汽缸为外市某公司淘汰的旧设备,并非原报检的分汽缸,棉整厂将此设备换上原报检分汽缸的铭牌后,进行安装并投入使用,因此现用的分汽缸无任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使用登记证,是企业生产中一个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检验人员立即对受检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现场开具检验意见书并上报监察部门,要求受检单位立即停止该设备的使用。受检单位负责人接受批评并着手对问题进行处理,同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检验七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