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检测院在对佛山某公司安装的一台德国生产的有机热载体炉配套的有机热载体进行检验时,发现其与国家检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依照相关要求,此有机热载体不得投入使用。7月17日,佛山检测院邀请到南海区锅炉科、九江镇招商统筹局及相关企业围绕有机热载体及锅炉安装的相关标准、使用单位工艺等技术性指标进行讨论,争取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法。
讨论中,各方代表就面临的问题一一阐述,企业从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出发阐明选用有机热载体的缘由并提供了相关的技术资料作支撑。佛山检测院副院长郭少宏对有机热载体的标准进行详细的讲解,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目前还无法判定合格与否。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大家达成共识,此有机热载体属于一种新型的有机热载体,现行的检验检测标准对此种有机热载体仍属空白,目前要解决此问题需要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提出申请,请权威部门或机构鉴定,出具符合使用条件才能投入使用。
结合市场的需要,检验检测标准也需要与时俱进,佛山检测院在做好检验检测把关的同时,也时刻关注新技术新工艺的更迭,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不懈努力。

(检验五室 供稿)